甘孜县拖坝村新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甘孜县拖坝村新村建设项目 已由 甘孜县人民政府 以 甘孜府函(2016)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甘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由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组织牵头实施,由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划入龙泉驿区和甘孜县设立的共管账户,严格管理使用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甘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甘孜县人民政府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甘孜府函(2016)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22601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孜县拖坝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户均增加建筑面积80平方米。2、室内基础设施改造。3、实施拖坝村风貌塑造:对新村规划确定的道路、街巷、景观节点、临街主要建筑(包括院墙)进行风貌塑造。风貌塑造要传承保护甘孜县藏族传统民居特色,对建筑外观墙面、屋面等进行保护改造。4、太阳能配置及安装。
2.3 勘察设计周期: 3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1.4万平方米新建房屋建筑设计;2、168户C级危房改造及加固设计、技术导则编制;3、室内基础设施改造设计;4、道路、街巷、景观节点、临街主要建筑(包括院墙)风貌设计;5、太阳能热水利用系统设计、配置及安装;6、当地生土建筑材料的研发、试验及技术导则编制。7、本项目新建房屋建筑的所有勘察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勘察: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近3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近3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缴纳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等工作;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29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 4 月 2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18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甘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甘孜县滨河西路
邮 编: 626700
联 系 人: 申先生
电 话: 08367526100
传 真: 0836-752610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1101-1104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梁正铧
电 话: 028-86257018
传 真: 028-86259836
电子邮件: 2879973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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