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城乡污水处理工程(8个乡镇)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蓬安县城乡污水处理工程(8个乡镇)监理(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蓬安发改投资1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安惠泽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BOT)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安惠泽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蓬安发改投资11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1112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德镇、银汉镇等8个乡镇。
2.2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工程8个。
2.3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程业绩;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持有有效入川备案登记证,或入川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3.3各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4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4.2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5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南充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蓬安惠泽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蓬安县相如镇抚琴大道
邮 编: 637800
联 系 人: 尹先生
电 话: 1816146115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武侯区武阳大道二段太平园东三街85号 新界三期2-2-509
邮 编: /
联 系 人: 万女士
电 话: 028-870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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