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灯厂中学教学楼和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金阳县灯厂中学教学楼和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经信[201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产权局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来源: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发改经信[201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60107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建西勘九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阳县灯厂中学内
2.2 建设规模:1、金阳县灯厂中学教学楼1500平方米;2、金阳县灯厂中学教学综合楼217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其中1标段为灯厂中学教学楼,2标段为教学综合楼办公室;
2.5 计划工期:1标段240日历天;2标段2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2.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 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0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04月24日23 时 59 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预算控制价、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元。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5月16日 09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开标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地 址: 金阳县城下南街
邮 编: 61625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4-8739895
传 真: 0834-873989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建西勘九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83号1-4-4-2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3881513272
传 真: 0834-2187799
造价信息直辖市造价信息四川省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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