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 年度第十五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 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建发[2014]36 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建造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3]178 号)规定,经审核,申请延续注册的张晓玲等766 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通告。 附件:2016 年度第十五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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