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改善人居环境 建设宜居新农村
日前,陕西省政府出台《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意见》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因地制宜,以建设清洁乡村、生态乡村、美丽乡村为目标,分层次分步骤扎实推进。到2020年,陕西省所有的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条件显著提升,村庄基本实现环境干净、整洁、卫生。80%以上村庄基本实现环境优美、绿色生态。20%以上村庄建成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陕西省将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集中整治乡村生活环境,优化乡村生态环境,全面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通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村卫生改厕工程、农村绿色家园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农村道路通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九项工作的扎实、稳步推进,切实提高当地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新农村。
陕西省还将加强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同时,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等示范乡村引领活动,年创建640个省市县三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016~2020年,每年安排不少于6亿元支持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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