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货运站至枣山操场坝干线公路工程 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 〔2014〕562号、川发改基础〔2015〕79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省补助部分,其余由广安市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4〕5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0414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由港前大道及小平大道整合而成,港前大道路线起于前锋货运站,经新桥乡、代市镇、观塘镇,在广安经开区接广安小平大道,再经护安镇并在付家坝跨越渠江(大龙渠江特大桥)后,经大龙乡、崇望乡、彭家乡,最后到达枣山操场坝,新建路线全长约36.189 km。建安费约 112000 万元。
2.2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经开区、广安区。
2.3监理服务周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经财评的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施工监理资质;
(3)近5年至少有1个工程建安费在2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业绩;
(4)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并不在市场禁入期内;
(5)省外企业应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6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至2016年 6 月 24 日23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7 月 12 日 10 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安市金安大道上段2号
联系人: 官先生
电 话:(0826)8303882
传 真:(0826)830388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A座1210)
邮 编: /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8-87014511
传 真:028-870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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