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20-05-02,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对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处罚; 转让或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工程造价期刊 文章字数:160点击数:5247[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