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六巡查组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六巡查组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川安办函〔2016〕104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16〕93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立即安排部署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切实做好我省的安全生产巡查迎检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自国务院安委会研究部署安全巡查工作以来,省政府领导就做好我省的巡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全巡查不仅要检查各级政府的工作,还要抽查各级部门及企业,检查点多面广。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立即行动起来,做好周密安排部署。本次安全生产巡检迎检情况将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对各市(州)政府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
二、要落实责任,全面自查,做好迎检准备。
各级住房城乡主管部门要明确领导牵头负责安全巡查相关工作,各部门或单位要安排具体责任人,确保迎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尤其是建章立制、隐患排查、督导落实等方面,落实工作痕迹化管理。严格按照转发文件的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见附件),认真梳理汇总工作资料以备查。
三、要标本兼治,以巡查为契机,深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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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字数:1283各地要以此次国务院安委会巡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深化建设领域改革,强化政府安全生产职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直面问题,抓好整改,标本兼治,努力把巡查工作成果转化为提高全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动力,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 1.《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六巡查组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川安办函〔2016〕104号)
2.《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16〕93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12日
川安办函[2016]104号、川安办函[2016]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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