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四川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名单的通告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6〕831号)相关要求,经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和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且公示无异议后,同意确定德阳市旌东新区起步区等三个城区为四川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各相关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本地区示范城区的组织协调、过程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指导示范城区修改完善建设方案、顶层设计,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
各示范城区及有关责任单位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资源共享,鼓励社会参与,强化信息安全,创新运营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明确相关制度,落实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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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字数:828请各建设单位抓紧编制建设任务书(建设任务书模板详见附件2),完善建设方案。建设任务书经相关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加盖印章的文本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于12月5日前报送我厅。(请发电子邮件到scjskj@foxmail.com)
附件1:四川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名单
附件2:四川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创建任务书模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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