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实行工作痕迹管理
本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廉洁意识,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实行工作痕迹管理制度。一是将所有规划业务工作纳入工作痕迹管理范畴,承办人员须如实撰写《规划工作痕迹管理日志》(以下简称《日志》),真实反映工作过程。二是《日志》随送审件呈局领导参阅,并作为领导核查业务工作办理效率、办理质量的依据。三是鉴于城乡规划工作涉及面广、周期长等特性,《日志》将作为永久性资料,年度归档留存。(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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