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宣传贯彻《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高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在全县范围积极宣传贯彻。
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将3月定为《办法》专题宣传月,充分利用电视台、流动的宣传车、咨询站、宣传单、QQ群、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大众深入宣传该《办法》的重点内容,引导农户按照《办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和建设要求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行为,增强农户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是宣传举措扎实。县委、县政府及时召集县相关部门共同学习《办法》,要求各部门在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避险、扶贫新村建设、私人建房等农房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办法》有关规定,确保住房质量安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县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局、各镇乡均集中对《办法》开展了学习。各镇乡结合自身实际从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建设施工、技术服务、竣工验收及老旧农村住房安全管理等方面认真剖析了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从严要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目前,正在起草农村住房建设具体实施细则,并选派多名业务骨干和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组成专家服务队,对农村住房建设的勘察设计、现场施工和质量安全等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并监督管理。
同时,积极筹备开展工匠培训,目前已有400余人报名参加。各镇乡按《办法》要求设立了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机构对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安全负责,镇乡通过聘请监理的方式对农房建设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对每一户都负责任,不搞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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