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成都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四川省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标准》已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四川省工程建设推荐性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1/T071-2017,自2017年5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该规程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成都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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