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四川省第二十一批“节水型企业(单位)”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委(局): 为深入开展城镇节水工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和修复城市水生态,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全省各地按照国家和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评价等有关标准,积极开展城市节水“双创”活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11〕15号)有关规定,根据企业(单位)申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经济信息化委组织有关专家于2017年4月对申报企业(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评审验收,经研究决定,批准成都航天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等8家单位为四川省第二十一批节水型企业单位。 希望上述企业(单位)再接再励,积极开展以“全面建设节水城市,修复城市水生态”为主题的2017年节水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节水知识,倡导科学用水,使节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提高节水、用水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四川省第二十一批节水型企业(单位)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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