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资讯新闻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快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现就2018年度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重点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符合我省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工程建设发展实际,切实体现我省自然条件、地理、人文、技术等特征,满足我省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实际需要。   (二)制定项目应围绕中央、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重点开展新型城镇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宜居环境建设、装配式建筑、村镇建设、城市安全运行管理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钢结构建筑,以及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等方面的申报。   (三)鼓励申报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尚未制定的项目和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地方标准的待编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结合申报原则、重点及《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2014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川建发[2015]5号)进行认真研究,经可行性论证后提出申报项目。   (二)制定项目应基于成熟技术或科研成果通过工程实践检验的技术总结提炼而成,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经过鉴定和实际应用。   (三)制定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半,修订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四)修订项目原则上由原主编单位申报,若其他单位申报,应当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原主编单位”字样。   (五)第一主编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标准编制内容应属于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对申报项目所进行的研究与应用至少处于我省先进水平;有能力落实其他主编(主编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参编单位(参编单位一般不超过10家)并能组织经验丰富、专业配套齐全、分工明确的编制组;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能保证编制组正常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应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报告包括制定标准的可行性、必要性、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应用情况、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和编制工作计划等内容。   (二)第一主编单位负责填写《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主编单位都须加盖公章),送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报告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省属及中央在川单位直接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40124523@qq.com。   (三)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9月31日。   (四)《申请表》请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jst.sc.gov.cn)标准定额栏目通知公告中下载。   (五)联系人及电话:   王震勇   028-85565105    清  沉   028-85568204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请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1日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请表》

工程结算价四川省工程结算价四川省工程结算价
文章字数:1920
点击数:5205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