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检查的通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最近,我厅对全省5家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审查机构超限项目抗震专项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此次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范围为今年上半年施工图审查项目情况和近期完成施工图审查的两个超限项目抗震专项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抽查了四川西南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具有超限高层审查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报送的今年上半年审查的8个超限项目(见附件)。 二、检查情况的基本评价 根据5家超限审查机构报送的今年上半年施工图审查项目情况和近期完成审查的两个超限项目施工图审查相关资料,受检超限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程序规范,均收集、归档了超限审查批复文件,在结构、抗震专业的审查意见中均提及该项目已通过了超限专项审查。审查机构对项目的档案、资料进行了必要的管理,基本都建立了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各专业审查情况、意见回复、审查复核、设计变更及审查、收件审查发件记录、合同及执行情况等信息在内的电子数据库。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具有超限审查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超限项目《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中的加强措施和超限专项审查专家组意见的逐条实施情况的审查没有落到实处。检查中没有看到结构、抗震专业对超限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和专家组意见逐条落实情况进行审查的表述。 (二)对我厅批复特别要求内容和专家个人意见的落实情况重视不够。没有对我厅批复中的特别要求内容的落实情况的审查,如:采用明确要求的结构计算软件复核抗震性能水平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也没有对专家个人意见采纳情况的表述。 (三)检查发现,按规定应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论证)的项目(如:重点设防类的中型及以上建设项目等),仍未报审并通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论证),受检机构即进行了施工图审查并核发了审查合格证,受理施工图审查备案的管理部门即通过了施工图审查备案,审查机构和管理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如:四川省勘察设计审查中心审查通过的西昌市疾控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冕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综合建设项目,四川西南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通过的龙泉驿区疾控中心实验办公综合楼项目,四川省川建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通过的四川省建筑医院新院区项目等均未按规定申请并通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四)四川省川建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超限项目结构、抗震专业施工图审查中,使用了不是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成员的审查人员。 (五)勘察设计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的推行使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四川西南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的华西上和创世纪项目、四川省川建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的广汇雪莲堂美术馆项目没有通过信息平台施工图审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工程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四、加强和改进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及意见 (一)设计单位要从源头上重视超限设计和超限审查意见的落实。因特殊使用功能需要涉及抗震设防超限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精心勘察设计、科学优化结构体系,严控超限项及超限程度。超限项目工程勘察应有更高、更严的深度要求。超限项目《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中的加强措施、超限审查专家组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和我厅批复中的特别要求,应在报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认真落实和执行。通过超限审查的项目设计单位在其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总说明中应逐条明确专家组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和我厅批复中特别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超限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把超限项目施工图审查关。超限项目的结构、抗震专业审查和审核技术人员应为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专家成员。超限审查机构的结构和抗震专业均应对该项目《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中的加强措施、《专家组意见》和我厅批复中的特别要求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落实情况逐一作出复核、审查,同时认真执行我厅批复中明确的采用指定结构计算程序分析程序复核结构抗震性能的要求,并在审查报告中载明。 (三)进一步加强规定范围内的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论证)工作。依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应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工程项目与依照《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号)应进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的项目,项目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按规定提交抗震设防专篇或专项论证技术资料。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4〕431号)和《四川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设计专篇编写要点(试行)》(川建勘设科发〔2017〕298号)文件的要求申报专项审查(论证)工作。《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核查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对未通过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审查,或未按专项论证、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 (四)加大勘察设计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力度。审查机构应通过该信息平台施工图审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工程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附件:2017年上半年超限抗震施工图审查机构超限项目审查情况检查汇总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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