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充分发挥监理作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水平,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7〕260号)有关要求,决定在我省开展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现将《四川省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制度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制度试点方案》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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