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行业资讯新闻列表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9-10-11,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管理,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房发﹝2011﹞13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保障系统有效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系统管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门户网站是四川省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唯一发布平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建立无关链接、发布信息。本系统主要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诚信信息、项目信息等业务的网上管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包括省外入川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活动行政主管部门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jst.sc.gov.cn)的“房地产业”频道,登录“四川省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维护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基本信息和信用档案。   二、完善基础数据   各地要对四川省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收集的企业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督促企业及时补录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系统企业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未取得管理信息系统帐号的物业服务企业,持营业执照到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领取信息系统帐号。   三、强化系统使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等。良好行为记录由企业自行通过信息系统填报,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不良行为记录由企业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均按照川建房发﹝2011﹞132号文予以信用加、减分,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值。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信息系统按时填报统计报表,每年7月底以前完成上半年的报表,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年报表,信息系统将对不按时填报年度统计报表的企业自动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扣减相应信用分。   四、加强日常管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物业服务企业填报的信用信息进行抽查,依法处理弄虚作假的企业,并记入其不良行为记录。各地要建立健全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使用操作、安全运行等工作制度,明确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流程。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定期对各地信息报送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联系人:厅信息中心  赵伟杰 028-62690027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霍革  028-8554447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25日

  四川省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地址:   企业端:   http://118.122.250.196/ApproveWeb/scMain/EntLoginComWY.aspx   管理端:   http://118.122.250.196/Share/Webside/ManLoginWY.aspx

工程材料价四川省工程材料价四川省工程材料价
文章字数:1695
点击数:5190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