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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11-16,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坚持 “五全工作法” 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委市政府认真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形成了全民众参与、全部门协同、全流程把控、全节点攻坚、全方位保障的“五全工作法”。截至目前,全市主城区范围已经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农村地区正在试点,全市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0%以上,参与率达80%以上。下一步,厦门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纵深推进垃圾分类,全面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垃圾分类工作制度。

全民众参与 发动社会共同缔造

广泛宣传培训,凝聚社会共识。一是全方位、全媒体宣传。针对全市71.29万户居民,制作50多万册《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宣导手册》,编印100多万份垃圾分类宣传单,以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全方位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二是多层次、多形式宣讲。市委领导带头在市委党校开设“垃圾分类厦门在行动”专题讲座,全市共组织3万余名垃圾分类一线工作者开展培训80余期、392场次,组建宣讲团深入全市各个街道社区巡回宣讲,采取演讲、知识竞赛、有奖竞答、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三是督导宣传。按照每个街道配备5名、社区居委会配备3名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各小区每300户配备1名专职督导员的标准,全市共配备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659 人、督导员3300人、督导志愿者3324人。

切入学生教育,小手拉大手,影响千万家。编写中学、小学、幼儿园3种版本垃圾分类教材,在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行动社会实践活动。向学生家庭发放了《致家长一封信》,创编一批垃圾分类歌曲、歌谣、漫画、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小手拉大手”,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改变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效果。

典型示范引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驻厦部队、省部属单位积极响应,全市9300多个党组织、32000多名党员志愿者开展相关主题实践和宣传工作,有220个单位及团体开展垃圾分类宣导和知识普及活动。

全部门协同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市4套班子协同领导。成立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兼任。领导小组经常组织现场调研、随机暗访,定期召开专题会、调度会、协调会,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强大合力。

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在市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26个市直部门分别承担垃圾分类的相关职责任务,各司其职、相互协同、齐抓共管。市委组织部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发挥表率作用;市直机关党工委发动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督促推进市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市国资委负责抓好市属国有企业系统的垃圾分类工作;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市旅发委等职能部门负责抓好校园、医院、车站码头、景区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抓好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物业企业负起主体责任;市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市商务局负责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市行政执法局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市双拥办发动驻厦部队积极响应垃圾分类工作。

全流程把控 系统夯实各个环节

分类投放注重激励。扫二维码以积分换奖品,优化小区分类垃圾桶布局,垃圾桶每日清洗、定期消杀,开展“一米菜园”、制作环保手工皂、推广生态酵素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让垃圾分类变得有温度、有笑声、有回报,让群众有获得感,变“要我分”为“我要分”。

分类收集精细分工。各区财政下达专项经费聘请督导员做好桶边值守督导工作,保持开袋检查和桶边督导力度;街道与物业公司、业委会签订垃圾分类责任状,落实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市垃圾分类办、市考评办组织暗访检查督促,提升分类收集的准确率;对低值可回收物收处实行财政补贴,对回收企业回收箱进社区给予资金补助,最大限度收集玻璃、啤酒瓶等低值可回收物。

分类运输直运处理。全市购买了90辆厨余垃圾直运车,采取公交化的直运模式,划定收运线路41条,设置收运点1300多个,保证厨余垃圾定点收集。统一购买有害垃圾专用车辆,每半个月到各小区或清洁楼收集转运一次。回收企业根据回收箱的传感信息,及时到小区收集可回收物,目前全市每天收集可回收物上百吨。大件垃圾经电话预约上门收集后运到专门处理厂处理 。

分类处理设施同步建设。建成一座工业危废处理中心,在现有厨余垃圾设施基础上提升处理能力,共建成垃圾处理基地3个、焚烧厂3座、分拣及资源再生综合处理厂2座、大件垃圾处理厂3座,形成了集垃圾填埋、焚烧、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处理为一体的配套设施体系。

全节点攻坚 破解各个阶段难题

起步阶段抓宣传引导。通过社区督导员、志愿者、物业保洁员等逐家逐户上门宣传,再加上全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提升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推开阶段抓示范引领。在推开阶段,全市确定20个小区和45所学校作为示范点,街道、社区、小区各级党组织逐级部署,发动小区党员包片包干,包楼层督导,规范引导、强化考评。

全面铺开阶段抓“盲区”。针对民营企业、非星级酒店、农贸市场、无物业小区等盲点区域,采取辖区属地管理牵头兜底、部门行业管理联动协同的机制。对市直单位提出“管行业就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负起对公共场所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责任。

提升阶段抓收集直运。为改变运输环节管理失控的问题,直接将厨余垃圾用全封闭车辆转运到处理厂,减少中转环节,防止混装混运。

巩固阶段抓考评执法。采用专业考核和第三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并以占权重2%纳入市对各区、各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万多人次,进社区186批次,劝导纠正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行为4856起,遏制混装混运现象。

全方位保障 确保工作持续提升

以加大投入为保障。市、区两级财政对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统筹安排、按需保障,分类转运车辆的购置投入按市、区财政6:4的比例承担,下达市级补助经费7200多万元;共分发垃圾分类袋9600万个,垃圾桶约19万个。制订了鼓励小区、物业做好垃圾分类的“以奖代补”政策。以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 即建设、经营、转让)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后坑垃圾分类处理厂、瑞科际生活垃圾示范厂等设施建设和运营。

以立法强制为保障。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每个环节进行具体规定,建立了管理责任人制度、举报奖励制度、信用监管制度等,是全国第一部全过程垃圾分类人大立法。配套出台了《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厦门市生活垃圾之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规定》等20项配套制度。

以公众监督为保障。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居民可通过举报等方式对丢弃垃圾行为进行监督。同时,积极引入社会团体监督,充分发挥广大文明督导员作用,开展专项垃圾分类督导。

以科技手段为保障。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数字监管系统建设,2017年5月建成福建省首个餐厨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餐厨垃圾全流程信息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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