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2017年度建筑业企业重点监督复查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因个别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向我厅报送建筑业企业重点监督复查资料,经有关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请示,我厅根据《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管理办法》,对报送的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2017年度重点监督复查结果请示进行了重新审核。经复核,对四川省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建筑业企业2017年度重点监督复查结果作出调整,复查结果为合格(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建筑业企业重点监督复查结果调整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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