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样式及规格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提高企业办事效率,经研究,我厅决定明确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样式及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全省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由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刻制。专用章的样式及规格应当按照全省统一的格式(详见附件)进行刻制,具有多项资质或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可分别刻制各项资质或资格的专用章。新启用的专用章,其有效期限应当与资质证书(或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一致。 二、本文印发之日前刻制的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在专用章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三、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的监督管理。
附件:1. 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出图专用章样式、规格 2.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样式、规格 3.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样式、规格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3日
川建勘设科发〔2018〕764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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