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9号),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对《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2.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3日
《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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