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行业资讯新闻列表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9-10-02,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农房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当前时值我省脱贫攻坚农房建设决战决胜的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脱贫攻坚农房建设项目实施,加大对农房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脱贫攻坚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农房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省在建的脱贫攻坚农房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危房改造、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农村住房建设项目、乡村公共建筑项目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一)建筑市场行为

  1. 检查统规统建、多户联建农房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投标程序发包工程,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

  2. 检查统规统建农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农房建设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强揽工程情形。

  3. 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4. 检查农房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是否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与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相一致。

  5. 检查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问题,是否存在未经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情况等。

  (二)项目现场管理

  1. 检查农房建设项目中标企业现场执业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施工现场人员配备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高资质中标、低资质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人证不符等问题。

  2. 检查农房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形。

  3. 检查农房建设项目是否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否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

  4. 检查农房建设项目建筑材料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存在使用“瘦身”钢筋和伪劣建材等问题。

  5. 检查分散建房和群众自建农房选址是否安全,是否有设计图纸,是否按图施工,是否落实抗震构造措施,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建筑工匠是否培训合格。

  (三)监管责任落实

  1. 检查统规统建农房建设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 检查统规统建农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法定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情况。

  3. 检查农房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达标认定全过程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4. 检查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检查《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住房竣工验收管理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对乡镇基层农房管理人员开展农房建设政策及技术标准培训情况、农村工匠培训情况。

  5. 检查购买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第三方服务情况,开展农房质量安全巡查检查情况,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及整改情况,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证施工、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三、专项整治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8月)

  脱贫攻坚农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对在建的各类脱贫攻坚农房建设项目进行自查和整改。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督导脱贫攻坚农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了解和掌握自查自纠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9-12月)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的脱贫攻坚农房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各市(州)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督查整改情况形成《脱贫攻坚农房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见附件1)《脱贫攻坚农房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我厅将根据各地专项整治情况,开展重点督导和抽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采取通报、组织约谈等方式,督促问题突出的市、县立行立改。

  四、其他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脱贫攻坚农房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迅速部署、精心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建成的各类脱贫攻坚农房建设项目逐项进行认真梳理,对发现的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建设资料不完善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补充、完善和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本次专项整治的联络人,按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务于2019年8月20日前将《脱贫攻坚农房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联系表》(见附件3)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联系人:凌  涛

  联系电话:028-85568348

  邮  箱:30954381@qq.com

  附件:1. 脱贫攻坚农房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2. 脱贫攻坚农房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3. 脱贫攻坚农房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联系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3日

造价材料信息四川省造价材料信息四川省造价材料信息
文章字数:2505
点击数:5152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