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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4-04,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南充市房管局出台《南充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2017年底全面取消物业资质后,物业服务行业市场全面放开,降低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门槛,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难度增大。日益突出的物业纠纷和亟待解决的物业行业监管存在的短板,已成为当下物业管理的新课题。因此,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监管,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的稳步发展,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市房管局出台了《南充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三大亮点特色:

??一、参考依据清晰、目的明确

??《办法》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作为参考依据,在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办法》。《办法》共5章,29条。针对目前物业行业中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问题采用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规定,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及时、准确为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物业服务项目的信用信息进行监管,从企业、人员、项目三方面出发,做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全面、透明、准确、真实有效,确保促进物业行业的稳步发展并再上新台阶。

??二、等级设计合理、监管到位

??《办法》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采取信用分值综合评分制,基础信用分值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年度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为AAA、AA、A、B和C五个等级,其中120分以上为AAA级,100-120分为AA级,80-100分为A级,70-80分为B级,70以下的为C级,所有分值有效期为一年。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守合同重信用的、先进典型宣传等11种良好信息行为进行加分,对严重失信和不良信息等25种不良信息行为进行减分。对不合格的C级物业服务企业在一年内列为物业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把信用信息通报有关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提示信用风险;限制参与本地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暂停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以限制其企业的发展,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控制物业服务企业可能存在的不良信用行为。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加(减)分结果在物业服务行业、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及南充晚报上进行及时的通报,便于社会各界的查询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多措并举的方式确保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监管到位,同时通过外界环境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服务,诚信经营,建立守合同重信用的物业行业氛围。

??三、建立联动监督、信息共享

??《办法》中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公开、评分,由企业市场监管注册地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外地物业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其分支机构的信用信息纳入我市注册地主管部门监管,市物业主管部门对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公开、评分进行审查。物业服务企业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者认定良好信息、不良信息所依据的行政决定、判决、裁定等被撤销或者变更等情形导致信用信息发生变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后30日内在市物业管理信用平台上申请变更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物业主管部门将在15日内进行认定,并按照标准调整评分。同时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信息管理过程中将加强与公安、综合执法、发改、税务、财政、人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法院、仲裁机构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督机制,对物业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用信息监督及时采集、及时共享、及时公布,通过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做到监管到位、信用透明、企业发展有序,做到共同维护良好的物业行业市场环境,促进物业行业的稳步发展。(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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