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建筑幕墙超限工程设计专项论证技术要点(试行)》失效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经清理,我厅2012年3月30日制发的《四川省建筑幕墙超限工程设计专项论证技术要点(试行)》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不一致且适用期已过,现决定对其作失效处理。 特此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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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经清理,我厅2012年3月30日制发的《四川省建筑幕墙超限工程设计专项论证技术要点(试行)》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不一致且适用期已过,现决定对其作失效处理。 特此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