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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4-07,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经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自即日起,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共享建材汇 www.gxjch.com四川造价信息芙蓉杉木树煤矿透水事故等教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建质电〔2019〕47号)、《四川造价信息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9〕9号)、《四川造价信息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9〕66号)要求,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集中整治政治站位不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加大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的问责力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和监管盲点,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年安全工作圆满收尾和明年工作顺利开局打下良好基础。

  二、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

  三、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监督检查走过场,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项目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三是安全责任缺位。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停留在会议中、文件里、口头上,责任落实走形式的问题。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彻底,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

  (二)建筑施工整治

  一是狠抓危大工程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重点检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轨道交通、隧道桥梁等重点领域的工程安全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实施有效管控,扎实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严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着力防范高坠和物体打击事故。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扬尘管控措施到位。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是建设单位要求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施工单位违章指挥、强行施工等行为,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室息等工作安全措施不到位等,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建质规〔2019〕9号),坚决实施查处。三是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整治。深入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强化部门监管责任,重点整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注册人员出借执业资格证书、申报资质资格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现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教育培训、持证及到岗履职情况。严格落实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及时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惩戒。

  (三)危化品整治

  一是狠抓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对非法经营、瓶装夜化石油气、用户使用环节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认真排查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车用加气站等各类城镇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情况,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打击无证经营燃气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城建发〔2019〕399号)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储存和配送站点、违法倒装、充装非自有钢瓶、为无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等违规行为,视问题严重情况依法依规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燃气企业做好用户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餐饮行业的燃气用户,排查燃气燃烧器具、连接软管、钢瓶及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督促整改,依法依规及时处置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危化品综合治理。落实《四川造价信息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13号)要求,全面对建筑业、房地产业、供水、污水处理、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等进行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有效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有效治理安全隐患,杜绝危化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其它市政公用设施

  一是加强城市供排水安全管理。严格管控水质指标,加强城市供水安全管理与应急保障工作,深入推进规范化管理评估。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供排水管道、检查井、污水处理设施密闭空间作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避免发生中毒、坠落等伤亡事件。二是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四川造价信息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维护办法》,开展城市道路桥梁、河坝河堤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三是加强垃圾污水处置风险管理。加强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及转运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对垃圾卸料平台、化学品耗材堆放设施、渗滤液储存区域等事故多发点加强重点管控。完善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技能培训,严查建筑垃圾乱倒的行为。四是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管理办法制定和运营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值班、巡检、维护等工作记录情况,运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运营安全检查及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五是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要针对园内游乐设施、动物园等重点设施运行,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应急准备,特别是节假日人员高峰期的应急安全管理。

  (五)城市监督管理

  加强城市监督管理,督促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强化日常管理巡查工作,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处置。

  (六)危房改造和房屋使用

  一是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全面排查突出问题隐患,加大行业指导和监管力度,督促各地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二是加大房屋违法出租查处。重点整治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用于居住的违法行为,违法建筑出租的行为,不符合安全、防火等房屋出租行为,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是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履行安全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城市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玻璃幕墙、房屋使用、电梯运行使用等安全管理,督促责任主体做好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

  (七)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春节前要加强对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的研判,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二是加强消防隐患排查,要对老旧小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以及涉及燃气、电动车充电停放处等重点场所,建立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重点清查城市违搭违建、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问题,特别是挂牌督办火灾隐患单位,做好排险除患,督促整改。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国家、省、市重大会议活动期间,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检查、做好值班值守,做好烟花爆竹及用火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把本次集中整治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来抓,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事故发生。

  (二)精心组织安排

  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分管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对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三)自查自纠与督查督办相结合

  一是有关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地区安全风险特点和管理的难点、弱点,突出隐患集中区域、冬季事故易发部位、消防安全监管盲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通过主流媒体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宣传,及时通报查处隐患排查不力、问题整改不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监管宽松软。三是省厅将结合11月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检查结果,着重对安全管理相对薄弱、生产安全事故数量较多地区进行暗访督察,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四是厅暗访督察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对于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走形式、执法查处不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五是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暗访检查结果将作为我厅对各地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参考。

  (四)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市(州)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19年12月27日前报送工作方案,2020年1月20日、2月20日、3月20日分别向我厅报送集中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联系人:罗飞,联系电话02885520232,邮箱454050419@qq.com)。

  四川造价信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0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经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自即日起,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四川芙蓉杉木树煤矿透水事故等教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建质电〔2019〕47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9〕9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9〕66号)要求,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集中整治政治站位不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加大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的问责力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和监管盲点,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年安全工作圆满收尾和明年工作顺利开局打下良好基础。

  二、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

  三、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监督检查走过场,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项目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三是安全责任缺位。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停留在会议中、文件里、口头上,责任落实走形式的问题。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彻底,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

  (二)建筑www.gxzjxh.com建筑施工整治

  一是狠抓危大工程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重点检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轨道交通、隧道桥梁等重点领域的工程安全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实施有效管控,扎实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严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着力防范高坠和物体打击事故。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扬尘管控措施到位。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是建设单位要求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施工单位违章指挥、强行施工等行为,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室息等工作安全措施不到位等,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建质规〔2019〕9号),坚决实施查处。三是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整治。深入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强化部门监管责任,重点整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注册人员出借执业资格证书、申报资质资格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现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教育培训、持证及到岗履职情况。严格落实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及时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惩戒。

  (三)危化品整治

  一是狠抓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对非法经营、瓶装夜化石油气、用户使用环节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认真排查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车用加气站等各类城镇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情况,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打击无证经营燃气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城建发〔2019〕399号)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储存和配送站点、违法倒装、充装非自有钢瓶、为无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等违规行为,视问题严重情况依法依规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燃气企业做好用户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餐饮行业的燃气用户,排查燃气燃烧器具、连接软管、钢瓶及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督促整改,依法依规及时处置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危化品综合治理。落实《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13号)要求,全面对建筑业、房地产业、供水、污水处理、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等进行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有效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有效治理安全隐患,杜绝危化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其它市政公用设施

  一是加强城市供排水安全管理。严格管控水质指标,加强城市供水安全管理与应急保障工作,深入推进规范化管理评估。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供排水管道、检查井、污水处理设施密闭空间作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避免发生中毒、坠落等伤亡事件。二是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维护办法》,开展城市道路桥梁、河坝河堤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三是加强垃圾污水处置风险管理。加强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及转运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对垃圾卸料平台、化学品耗材堆放设施、渗滤液储存区域等事故多发点加强重点管控。完善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技能培训,严查建筑垃圾乱倒的行为。四是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管理办法制定和运营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值班、巡检、维护等工作记录情况,运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运营安全检查及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五是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要针对园内游乐设施、动物园等重点设施运行,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应急准备,特别是节假日人员高峰期的应急安全管理。

  (五)城市监督管理

  加强城市监督管理,督促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强化日常管理巡查工作,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处置。

  (六)危房改造和房屋使用

  一是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全面排查突出问题隐患,加大行业指导和监管力度,督促各地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二是加大房屋违法出租查处。重点整治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用于居住的违法行为,违法建筑出租的行为,不符合安全、防火等房屋出租行为,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是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履行安全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城市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玻璃幕墙、房屋使用、电梯运行使用等安全管理,督促责任主体做好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

  (七)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春节前要加强对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的研判,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二是加强消防隐患排查,要对老旧小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以及涉及燃气、电动车充电停放处等重点场所,建立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重点清查城市违搭违建、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问题,特别是挂牌督办火灾隐患单位,做好排险除患,督促整改。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国家、省、市重大会议活动期间,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检查、做好值班值守,做好烟花爆竹及用火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把本次集中整治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来抓,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事故发生。

  (二)精心组织安排

  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分管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对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三)自查自纠与督查督办相结合

  一是有关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地区安全风险特点和管理的难点、弱点,突出隐患集中区域、冬季事故易发部位、消防安全监管盲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通过主流媒体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宣传,及时通报查处隐患排查不力、问题整改不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监管宽松软。三是省厅将结合11月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检查结果,着重对安全管理相对薄弱、生产安全事故数量较多地区进行暗访督察,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四是厅暗访督察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对于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走形式、执法查处不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五是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暗访检查结果将作为我厅对各地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参考。

  (四)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市(州)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19年12月27日前报送工作方案,2020年1月20日、2月20日、3月20日分别向我厅报送集中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联系人:罗飞,联系电话02885520232,邮箱454050419@qq.com)。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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