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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5-07,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

??允许部分专业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意见》提出五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取消限制复工复产的不合理审批。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对创业投资企业予以政策支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等。

??二是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推广健康信息互认机制。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在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各地可通过专项扶贫资金给予奖励。

??三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扩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应征入伍等招聘招募和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出台改革措施,允许部分专业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是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动态调整认定标准,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事业单位可开展专项招聘,基层服务项目向湖北倾斜。

??五是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专项培训。3月底前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服务,低风险地区可有序开展小型专项供需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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