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文化道南伸(新华路-建设路)工程监理
工程编码 | 130982160029-002 | 所属地区 | 任丘市 |
工程名称 | 任丘市文化道南伸(新华路-建设路)工程监理 | ||
建设单位 | 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工程地点 | 任丘市文化道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任丘市文化道南伸(新华路-建设路)包括部分原道路拆除、新建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养护等工程全部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 | ||
招标代理单位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后审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文件发售地点 |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 ||
联系人 | 陈天宇 | 联系方式 | 0317-869999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6-29 17: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07-06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6-30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7-06 17:01: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 ||
内容 | 任丘市文化道南伸(新华路-建设路)工程监理 编号: CEITCL-HES-CZFW-1606J21 任丘市文化道南伸(新华路-建设路)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在备案部门备案登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本项目业主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任丘市文化道南伸(新华路-建设路)工程监理 1.2建设地点:任丘市文化道 1.3招标内容:任丘市文化道南伸(新华路-建设路)包括部分原道路拆除、新建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养护等工程全部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配合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督、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建议;工程使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材料设备认质认厂认价及采购方案的控制及审核;缺陷责任期内修复方案的审核和修复过程的监督;及时分析设计、施工、监测等资料,负责对因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的各种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协调管理各专业施工、分标段之间的衔接,特别是专业交叉施工,地下管线标高控制,综合管线等施工协调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复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完工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量;投资及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对整个项目合理工期施工进度的控制;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收集编制工程技术文件和竣工图,并负责对其审查;做好各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协助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所出现的缺陷,参与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的调研、分析,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及缺陷原因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此外还包括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在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等的全部监理工作。 1.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5质量等级:合格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报名及购买文件的时间和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以下证照资料原件及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报名并购领相关文件 (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 证照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进冀监理企业市场进入备案》(外省企业提供)。 5、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考察,如不符合规定的取消排序资格。 6、报名后请及时踏勘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对图纸(含电子版)等进行校核,须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7、其他 7.1本项目免费提供图纸的电子版,自行复印纸质版,可根据需要向招标人索取正式图纸。 7.2专家评标及结算时使用的招标文件以备案后的纸质版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 联系人:王学伟 联系电话:0317-2321365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联 系 人:陈天宇 联系电话:0317-869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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