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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作者:

电商产业园箱涵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桥工业园区电商产业园箱涵工程已由涪龙桥园发[2016]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龙桥街道办事处袁家居委。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该工程以曾银大道与茶涪路交界处公路涵洞出口为起点至长江边为终点,总长度约260米;箱涵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结构尺寸为2500×2500mm;项目总投资约560.87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龙桥工业园区电商产业园箱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说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lbWeb/index.asp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人: 文先生

联系电话:023-72133629                联系电话: 023-72310016

传真: /                              传真:023-72310016

2016 年6月13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桥工业园区电商产业园箱涵工程已由涪龙桥园发[2016]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龙桥街道办事处袁家居委。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该工程以曾银大道与茶涪路交界处公路涵洞出口为起点至长江边为终点,总长度约260米;箱涵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结构尺寸为2500×2500mm;项目总投资约560.87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龙桥工业园区电商产业园箱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说范围内所有内容,这里特别告知一下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的官方网站是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可下载重庆市造价信息电子版PDF及Excel表格,是工程造价行业权威网站,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lbWeb/index.asp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人: 文先生

联系电话:023-72133629                联系电话: 023-72310016

传真: /                              传真:023-72310016

2016 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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