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2015年至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村通畅项目(含扶贫村)第二批(石岗乡)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2015年至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村通畅项目(含扶贫村)第二批已由 奉节县发改委、奉节县交通委员会以奉节交委发〔2015〕1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 ,不足部分由县内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涉及建设村通畅项目3个,里程约1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处理、挡墙修建、护肩墙修建、路缘带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及圆管涵等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总投资约700万元。其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
乡镇街道 和行政村名 |
道路名称 |
路线起止地点 |
路宽 (m) |
里程 (公里) |
工期 (日历天) |
TC1604 |
石岗乡四方村 |
四方路 |
猴子沟至龚家湾 |
5.03 |
4.84 |
180 |
TC1605 |
石岗乡天星村 |
天星路 |
水文站至红石梁 |
4.6 |
5.73 |
180 |
TC1606 |
石岗乡厚坪村 |
厚坪路 |
中合坝至村办公室 |
4.7 |
4.14 |
180 |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各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能对奉节县2015年至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村通畅项目(含扶贫村)第二批所有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对以上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 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希望各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不恶意低价投标,此项目的中标人须缴纳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其方式如下:
4.1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
4.2担保金额: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不足最高限价10%的,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超过最高限价10%的,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实际差额缴纳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的进账单、施工合同和县交易中心鉴发的中标情况确认书到县交易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后再到县公管办合同备案(合同备案表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15日内将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全额缴纳到到业主指定账户,(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奉节支行石岗分理处 账户: 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 账号: 3820010120010000646),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网上公告;
4.4 退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5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迟迟不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工期)×延误天数。
5.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结束后,无串标、卖标、买标行为者,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对串标、卖标、买标及中标后无故放弃中资格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境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公。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5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6.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5年 12月30日 17 时 00 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2015年12月31日 17 时 00 分前招标人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1月18日10 时00(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奉节县石岗乡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5-3-1 |
联系人:晏章理 |
联系人:余世毅 |
电话:13436282508 |
电话:13101080808 |
传真: |
传真:023-8599933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2015年至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村通畅项目(含扶贫村)第二批已由 奉节县发改委、奉节县交通委员会以奉节交委发〔2015〕1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 ,不足部分由县内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涉及建设村通畅项目3个,里程约1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处理、挡墙修建、护肩墙修建、路缘带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及圆管涵等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总投资约700万元。其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
乡镇街道 和行政村名 |
道路名称 |
路线起止地点 |
路宽 (m) |
里程 (公里) |
工期 (日历天) |
TC1604 |
石岗乡四方村 |
四方路 |
猴子沟至龚家湾 |
5.03 |
4.84 |
180 |
TC1605 |
石岗乡天星村 |
天星路 |
水文站至红石梁 |
4.6 |
5.73 |
180 |
TC1606 |
石岗乡厚坪村 |
厚坪路 |
中合坝至村办公室 |
4.7 |
4.14 |
180 |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各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能对奉节县2015年至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村通畅项目(含扶贫村)第二批所有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对以上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 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希望各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不恶意低价投标,此项目的中标人须缴纳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其方式如下:
4.1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
4.2担保金额: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不足最高限价10%的,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超过最高限价10%的,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实际差额缴纳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的进账单、施工合同和县交易中心鉴发的中标情况确认书到县交易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后再到县公管办合同备案(合同备案表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15日内将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全额缴纳到到业主指定账户,(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奉节支行石岗分理处 账户: 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 账号: 3820010120010000646),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网上公告;
4.4 退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5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迟迟不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和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工期)×延误天数。
5.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结束后,无串标、卖标、买标行为者,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对串标、卖标、买标及中标后无故放弃中资格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境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公。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5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6.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5年 12月30日 17 时 00 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2015年12月31日 17 时 00 分前招标人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1月18日10 时00(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奉节县石岗乡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5-3-1 |
联系人:晏章理 |
联系人:余世毅 |
电话:13436282508 |
电话:13101080808 |
传真: |
传真:023-85999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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