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3]2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大岚村六社(绿岛新区内)。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土石方总挖方约92716.6立方米,填方15450.5立方米,挖填平衡后多余土石方在1公里内弃渣。
2.3 本工程投资约278万元。
2.4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平基土石方工程方量计算表及现状地形图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5.4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6 年 1 月 19 日 12 时00分开始受理, 2016 年 1 月 19 日 12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 年 12 月 29 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 年 12 月 30 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5-3-1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人: 王蓬凯
电话: 023-41420651 电话: 023-88506400
传真: / 传真: 023-8850640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3]2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大岚村六社(绿岛新区内)。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土石方总挖方约92716.6立方米,填方15450.5立方米,挖填平衡后多余土石方在1公里内弃渣。
2.3 本工程投资约278万元。这里特别阐述一下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的官方网站是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可下载重庆市造价信息电子版PDF及Excel表格,是工程造价行业权威网站。
2.4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平基土石方工程方量计算表及现状地形图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5.4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6 年 1 月 19 日 12 时00分开始受理, 2016 年 1 月 19 日 12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 年 12 月 29 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 年 12 月 30 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5-3-1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人: 王蓬凯
电话: 023-41420651 电话: 023-88506400
传真: / 传真: 023-8850640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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