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马武镇腾龙村土地整理项目等11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马武镇腾龙村土地整理项目等11个土地整理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整备[2014]28号、29号、42号文件入库备案,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石柱县三河镇玉岭村、临溪镇民主村、龙沙镇老林村、下路镇照明村、新乐乡新建村和阳光村、马武镇腾龙村、来佛村、香溪村及石家乡安桥村境内;
2.2 建设规模:总实施面积约3145.4813h㎡,项目总投资约7128.93万元;
2.3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360日历天)。
2.4 监理范围及内容:完成建设地点内土地整治项目所有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具体监理内容包括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监理合同标段,其中:一标段为石柱县三河镇玉岭村土地整理项目A(实施规模230.8036 h㎡)、石柱县临溪镇民主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16.6078 h㎡)、石柱县龙沙镇老林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175.7517 h㎡),石柱县下路镇照明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37.443 h㎡)、石柱县新乐乡新建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71.2955 h㎡)、石柱县新乐乡阳光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95.4436㎡),总实施面积1427.3452h㎡,总投资4086.01万元;二标段为石柱县马武镇腾龙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40.1312 h㎡)、石柱县马武镇来佛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22.9596 h㎡)、石柱县马武镇香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304.1371h㎡)、石柱县马武镇香溪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15.4173 h㎡)、石柱县石家乡安桥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54.8099 h㎡),总实施面积 1718.1361 h㎡,总投资3042.92万元;
2.6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8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公开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
地 址:石柱县国土房管局六楼土地整治中心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 系 电 话:023-7337845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上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023-73376501(办)
传 真:023-73378907
2015年10月2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马武镇腾龙村土地整理项目等11个土地整理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整备[2014]28号、29号、42号文件入库备案,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石柱县三河镇玉岭村、临溪镇民主村、龙沙镇老林村、下路镇照明村、新乐乡新建村和阳光村、马武镇腾龙村、来佛村、香溪村及石家乡安桥村境内;
2.2 建设规模:总实施面积约3145.4813h㎡,项目总投资约7128.93万元;
2.3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360日历天)。
2.4 监理范围及内容:完成建设地点内土地整治项目所有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具体监理内容包括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监理合同标段,其中:一标段为石柱县三河镇玉岭村土地整理项目A(实施规模230.8036 h㎡)、石柱县临溪镇民主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16.6078 h㎡)、石柱县龙沙镇老林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175.7517 h㎡),石柱县下路镇照明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37.443 h㎡)、石柱县新乐乡新建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71.2955 h㎡)、石柱县新乐乡阳光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95.4436㎡),总实施面积1427.3452h㎡,总投资4086.01万元;二标段为石柱县马武镇腾龙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40.1312 h㎡)、石柱县马武镇来佛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22.9596 h㎡)、石柱县马武镇香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304.1371h㎡)、石柱县马武镇香溪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15.4173 h㎡)、石柱县石家乡安桥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254.8099 h㎡),总实施面积 1718.1361 h㎡,总投资3042.92万元;
2.6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8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公开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
地 址:石柱县国土房管局六楼土地整治中心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 系 电 话:023-7337845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上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023-73376501(办)
传 真:023-73378907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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