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顺义区通顺路李桥中学天桥工程由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顺发改 [201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李桥中学天桥位于李桥中学与通顺路相交路口的北侧,主桥上部结构为1×36.2米简支钢箱梁,桥梁全长39.4米,主桥两侧设置螺旋钢楼梯;东西两侧坡道为预制普通钢筋砼简支板,坡度为1:10,桥梁全长95.7米。主桥及坡道全宽均为4.0米。下部结构为钻孔灌注桩基础。预计计划工期为4.5个月,预计监理服务期为29个月(其中: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招标范围:天桥工程及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标为1个合同段,监理标为1个合同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超过3座(含)以上桥梁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3座(含)以上桥梁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方式: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现场报名以及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否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请登陆http://210.75.218.36/。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A3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指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需要投标单位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11/6714),这里插入说明一下北京造价信息官方获取方式:打开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提供包含北京市钢筋水泥混凝土商砼、电线电缆、五金水管等材料在内的造价信息电子版下载服务,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单位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4.3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 2011年10月27日9:30 时,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院内;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10月27日 10:30 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二楼会议室。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11月14日 15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30 时至 15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8号邮编: 101300联系人:刘宝华 杨霞电话:(010)69441007 传真:(010)69441007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A303室)邮政编码:100176联系人:陈海宁 周翔电 话:(010)67806076传 真:(010)67805856网上报名:网 址:http://210.75.218.36/联系人:高蕾电 话:(010)69461669监督电话:010-63011762 |
|
批复文号 |
顺发改 [2010]252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