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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5-09-01,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石材业2013年须实现废水“零排放”

敖江流域范围内停止审批新、扩建建筑饰面石材开采项目;停止规划新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石材废料(渣)堆放场管理实行终身责任制……近日,宁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敖江流域(古田段)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整治重点指向了石材行业的综合整治。

根据整治总体目标,2013年起,敖江流域古田段水域功能达标率达到95%以上,交界断面水质浊度≤60度的比例达到90%以上;着手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和市级以上生态村,水源水质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敖江流域(古田段)建筑饰面石材企业做到内部废水“零排放”、公共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废料和废渣等固体废物统一清运、集中规范处置并减量化、资源化,矿山生态环境逐步修复。

我市确定的整治重点中,除了加强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外,我市还将在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引导畜禽养殖业有序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方面“使力”。

开采期限

实施四年退出机制

宁德市将实施建筑饰面石材矿山开采限期四年退出机制,意见明确规定,敖江流域范围内停止审批新、扩建建筑饰面石材开采项目,现有建筑饰面石材矿山采矿权到期后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同时,还要开展矿山矿点清查、登记造册。取缔所有无证、超期开采、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及非法违法采矿的矿山(矿点)。有证开采矿点应编制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缴纳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对于不落实安全评价、环评及环保“三同时”、水土保持要求,造成环境污染、水土流失、“青山挂白”等现象的,当地政府应责令业主限期整治、恢复生态,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停止开采;对找不到原业主的废弃矿山(点),由当地政府组织治理恢复。

加工集中区

规范现有“一园七区”

意见提出,要规范建设和管理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停止规划新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

对于现有集中园区,我市将进一步规范建设。现有集中园区主要是,芝山工业园区、棋坪洋、新村、溪尾洋、西洋、东际、黄金岭、长垅(简称“一园七区”)。意见要求,古田县政府要制订实施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建设规范,统一“一园七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与配套污水管网、中水回用系统的建设标准,明确“一园七区”管理要求和监管机构建设。2013年3月底前“一园七区”应全面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规范运行,加强集中区内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2013年底前仍未完成规范化建设要求的集中区,区内所有企业应停产,直至集中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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