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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31,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钢材厂商合作模式的思考

当前的钢材厂商合作模式已实施了十几年,它是建立在钢材资源短缺基础之上的合作模式。这种合作模式为我国钢铁行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钢铁产能的过剩,钢材资源短缺已成为过去,这种合作模式也应随着基础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建立适合新时期钢材流通发展的钢材厂商合作模式已势在必行,这样才能对我国钢铁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同时也是钢铁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所要求的。就此,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要阐述。    买断代理制对现代钢材流通发展形成制约    目前的钢材厂商合作模式,业内也称之为买断代理制模式,在钢材资源过剩的阶段,此种合作模式已缺乏基础条件支持,因而,对钢材资源过剩条件下的钢材流通发展势必产生制约,这种制约将从多个方面体现出来。    其一,在“资源为王”时代渐行渐远的今天,拥有钢材资源已不再是获取盈利的重要条件,钢厂强势地位随之开始减弱,钢厂依旧沿用买断代理模式,钢贸商逐利欲望受到制约,与钢厂合作兴趣下降,有着多年合作基础的的钢贸商开始减少合约量,甚至退出合作,作为钢厂的协议合作钢贸商,其资产规模、经营量都是相对较高的,这种客户资源的流失已不仅仅是迫使钢厂改变钢材流通方式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在钢材流通主体中产生的影响。    其二,买断代理模式所形成的结算方式,在钢材价格受到多重因素影响的状况下,又增加了变数。钢铁行业是金融资本融入较深的行业之一,金融资本为争夺定价权,要寻找操作的方式及方法,买断代理模式所形成的结算方式,无疑将成为金融资本选择的对象,使钢材市场价格在特定条件下,游离成本之外,使钢材价格产生不规则的波动。    其三,资源短缺形成的流通模式思维缺乏对资源过剩钢材流通模式思维的指导,所产生的价格预期带有严重的滞后性。为维持买断代理制的运行,当价格下行,就要不断进行价格追补,这将逐步降低钢厂在钢贸商中的地位,钢厂所发布的销售价格无疑形同虚设,市场意义随之锐减。与此同时,将使钢贸商对钢材价格心理预期上产生迷茫,必将影响钢贸商“购、销、调、存、加”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建立适合现代钢材流通发展模式的佣金代理制    钢铁产能过剩后,钢铁行业内对于钢材厂商合作提出了包括佣金代理制在内的许多新模式。钢铁产业布局的完成,以及钢铁产能过剩都呼唤新的流通模式的产生,佣金代理制,其适合现代钢材市场的代理模式,应是先行的。    第一,由于合作钢贸商不断减少,逼迫钢厂加大了钢材直销比例,但我国国情决定了完全仿照欧美模式是不可能的,但完全仿照日韩式的佣金代理模式也是不现实的,必须要根据我国目前钢材流通主体规模,以及钢材终端企业主体规模,确定中国特色的佣金代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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