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产业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为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提出了清晰的发展目标:产业规模快速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节能环保产品市场份额逐步扩大、节能环保服务得到快速发展。力争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大型企业集团。 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潜力巨大,拉动经济增长前景广阔。据测算,到2015年,我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可带动上万亿元投资;节能服务业总产值可突破3000亿元;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市场空间巨大;城镇污水垃圾、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投资可超过8000亿元,环境服务总产值将达5000亿元。 与普通竞争行业不同,节能环保产业属于典型的政策驱动型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选择。同时,为使我国在新一轮的全球经济增长中占据有利地位,必须不断提升节能环保产业竞争力。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与普通竞争性行业不同,节能环保产业属于典型的政策法规驱动型产业,既要突出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引导,驱动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市场。因此,《规划》提出的基本原则是:政策机制驱动、技术创新引领、重点工程带动、市场秩序规范、服务模式创新。 《规划》提出了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如研究制定鼓励余热余压发电的价格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研究制定燃煤电厂脱硝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垃圾收费制度,优先保障环保设施用地等。 二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安排中央财政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完善节能、节水、环保、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等。 三是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收费权质押贷款,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支持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 四是完善进出口政策,通过完善出口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政策,鼓励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出口,对外援助优先安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节能环保项目,建立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区,对用于制造大型节能环保设备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研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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