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拍卖出让公告
经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桐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房地产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规见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及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买。 1、前期购置土地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的; 2、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的; 3、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违背出让合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本次房地产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2月7日,到桐城市招投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2月7日,到桐城市招投标中心向桐城市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桐城市储备中心将在2011年12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1/2 记录数:2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末页点击数:3888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