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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30,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重庆称存量房征房产税并非新政 未闻扩大征收范围

    近日,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告要求,相关纳税人于10月1日-31日主动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有报道指出,重庆成为全国第一个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的城市,未来房产税征税范围或将扩大。对此,重庆市地税局有关人员对凤凰网房产频道表示,本次通知,政策上没有任何调整,存量房(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征税早在今年1月28号的政策中包含。同时她还指出,并没有听说“征税范围会扩大”。    申报通知并非新政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近日通知,要求在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含高新区、经开区、北部新区)内拥有独栋商品住宅产权的纳税人,于2011年10月1日-31日,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主动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通知一经公布,很多媒体报道称,在政策发布的8个月之后,重庆政府对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做出了调整,开始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对此,重庆市地税局办公室张秘书向凤凰网房产频道介绍称,本次通知,政策上和年初发布的政策并没有任何调整,并非新政策。按照今年初开征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10月1日至10月31日是应税住房每年的申报纳税时间。    张秘书称,1月28号公布的房产税政策中,征收范围已经包括存量房。重庆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存量房就是指1月28号前购买的存量别墅。”    未闻扩大征收范围    另外,也有报道“重庆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对此,张秘书表示,并没有听说“征税范围会扩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房产税全国化推广还早。现在还没有一个房产税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没有一个日程表。房产税的制订和实施应当以地方政府为主。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未来不排除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标准进一步扩大的可能。凤凰网房产在查看今年1月28号发布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时发现,办法规定的征收对象包括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对于通告中称“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是不是意味着以公司或者法人主体的途径购买当地的商品房不用缴纳的疑问,重庆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上述类型的房产税并不是个人住房房产税,一直都有征收。本次通知让在2011年10月1日-31日期间申报缴纳的是个人住房房产税,非公司等运营类的房产税。    逾期未纳税将被曝光    通告指出,经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仍不申报纳税的,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秘书表示,在处罚上,房产税和其它税没有区别,其它税种如果逾期未缴纳也会有加收滞纳金等相关的处罚。她介绍称,为了方便纳税人及时、便捷缴纳房产税,市地税局采取了多种便民措施,比如,征收大厅设立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专用窗口,开通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绿色通道等。    相关:上海房产税未现调整迹象    重庆版房产税向存量别墅开征之际,上海版房产税没有调整动静。据上海媒体报道,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称,上海版房产税和重庆版房产税无必然联系,至于上海版房产税是否会调整,其并不知情。上海市税务局相关人士此前表示,是否调整,要等中央决策部门的决定,目前尚未听说有这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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