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房房产税因地段不同标准也不同
兰溪市民王先生在市区有一间营业房。前不久,他收到了税务部门的通知,说要缴纳营业房房产税。“不知这房产税具体是按什么标准收取的?相关的收费依据是什么?”昨天,王先生致电本网咨询。 王先生的营业房位于市区西山路,于2009年购买,面积有100多平方米,目前租给他人做生意。9月底的时候,他收到了一张缴纳房产税的通知单,说是要补交2009年和2010年的房产税每年500元。王先生说,钱虽然不多,但是他想弄个明白,这笔钱是按何标准收取的?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地方税务局兰江税务分局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兰溪市自用、租赁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兰溪自用、租赁房产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该局对市区个人自用、租赁房产税采用“分段定级,系数调整”的方法。 房产税共分为9个等级。简单地说,营业房位置处于繁华地段、租金贵的,房产税相应也要高一点。具体的征收标准为:一级,年纳税额按每平方米33元收取,二级按每平方米26元收取,三级按每平方米22元收取,四级按每平方米15元收取,五级按每平方米12元收取,六级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七级按每平方米7元收取,八级按每平方米4元收取,九级按每平方米2元收取。 另外,兰江税务分局一位徐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层次式的营业用房,其二楼以上面积按租金的50%计算。对于自用营业房能提供原值凭证的可按实际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出租用于住宅的,按以上路段面积租金的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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