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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30,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煤炭资源税提高或影响水泥产品

    近日,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虽然说目前我国的煤炭资源税仍然是从量计征,并且征收额度非常小,但是在我国的大部分产煤地区都有征收类似于资源管理费的费用,如果实施资源税改革,这类收费将会被取代,所以煤炭生产企业所面临的成本压力并没有预想的那么大。关键要看,资源税出台的时点,煤炭企业是否具备成本转嫁能力    虽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做出修改,但其中并未提及调整煤炭资源税税率。然而依然留下一道口子:“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    5月份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修订稿)》的终审稿,涉及煤炭资源税方面,仍暂时维持从量计征的方式,只是幅度从原先的每吨0.3元-5元提升为每吨0.3元-8元。之前市场普遍预期煤炭资源税改革后的税率为“3%-5%”,此次暂不调整,从短期来看属于利好,但从较长时期来看,煤炭业必会有所震荡。    时间窗已开启    目前看来,煤炭资源税仍保持“从量征收”,只是税率稍微上调。在一位煤炭业内人士看来,煤炭资源税依然“从量计征”,可能出于“缓解煤电矛盾”的考虑,担心高煤价向下游传导,并加剧电力紧张。    不过,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秘书长赵家廉认为,“尽管煤炭‘从价定率’的口子还没开,但将征收力度上调,已经是在为转调做铺垫。”    据了解,油气在我国使用的能源中占比20%多,而煤炭占到将近70%。因此,如何顺利地将煤炭业纳入资源税改革的行列中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国家对于改革一直比较谨慎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担心大幅度改革后企业的经营状况,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资源税改革是否会成为持续推动价格上涨的一个原因。”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煤炭工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也指出,在煤炭行业推行资源税改革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而目前国内煤炭价格上涨幅度过快,并且处于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签订下一年度的煤炭供给协议的关口上,进行资源税改革必然会增加电力企业的成本压力,影响到国家的能源安全。    对于这个问题,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主任张斌认为,资源税改革一直有一个时间窗口的矛盾。他认为如果实施改革,可以相应地配套一些譬如电价进行差别定价、增加低保户的补贴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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