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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5-08-29,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二三线楼市要“限购”更要“限价”

    “金九银十”是房地产市场最旺盛的销售季,每年9-11月这3个月时间,在很多城市的销售量接近全年的一半。然而有专业机构分析,政府将在8月底前,对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实施“限购”,以压制可能出现的楼市“金九银十”市场反弹(据8月17日《中华工商时报》)。    国家体恤民生、控制房价、保障“住有所居”的决心是不容置疑的。“限购”做为一项住房调控政策,在一线大城市也证实了其积极作用。政府对二三线城市出台“限购”令,无疑有利于抑制一部分不理的住房消费,以此适量地调节供需平衡,以达到稳定房价的目的。    然而,对于二三线城市来说,稳定房价,保障民生,仅“限购”政策,显然还是不够的。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需要抑制不合理需求,但更需要价格上的严格控制;需要针对住房需求者的“限购”、“征税”等举措,但更需要对地方政府卖地财政、房地产开发商的驱利冲动有所对策。    “限购”、“征税”等不一定能够控制房价。对于有能力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人来说,很容易通过转移购房登记主体的方式,规避政府的“限购”令。除此之外,他们也大多不会在乎,首付比例有多高,是否可以在银行申请到贷款……富人该买的房还是在买,而相对还不富裕的群体,在其刚性需求无法得到实质缓解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稳坐钓鱼台,座观房价起落。于是,一边“限购”,一边涨价,穷人永远都在“望房兴叹”,“住不起”也即成为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感受,幸福感被挤压得支离破碎也在所难免。    “限购”、“征税”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因为其是针对买方市场“动刀”,而未能对市场主导地位(至少有一多半主导地位)的卖方,采取有所限制的动作。这就注定了,“限购”不可能成为调控房价的灵丹妙药,甚至其作用大小、作用的持久性都将成为疑问。    以笔者之见,控制房价,不仅需要“限购”,更需要针对地方政府“卖地依赖”的“限地”和针对房地产商“没有最高,只有更高”的“限价”,并辅之以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遏止权力黑手伸向保障性住房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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