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型材遭澳大利亚倾销
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保护局今天宣布完成对出口至澳大利亚的中国铝型材的重新调查。 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肯定了最初的发现并声明原铝的进口价格没有反映竞争激烈的市场成本,因此为了建立标准值不应该将其用作建设成本的基础。 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倾销幅度是最小化率不到2%。对从中国台山市金桥铝型材有限公司出口的铝合金型材的进口税实际征收税率为3.8%至7.4%,泛亚铝业公司为6.1%至13.6%,肇庆新中亚铝业有限公司是5.5%至7.6%,剩余出口商为6.4%至12.4%,选定的非合作商为22.4%至33.3%。
点击数:3467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