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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9,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山西对超量减排实施资金补偿

  为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山西省政府日前出台文件,鼓励各地政府和企业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山西省将对超量完成减排任务或许可排放量的市、县政府或排污单位,实行主要污染物超量减排补偿。    主要污染物超量减排补偿资金由山西省政府从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设立专项资金安排;市、县政府也可从煤炭基金中列出专项资金对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政府或企业予以补偿。超量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市、县政府或企业均可提出补偿资金申请,但必须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根据相关政策,企业每超量减排吨二氧化硫补偿1000元,吨化学需氧量补偿2000元;县级政府每超量减排吨二氧化硫补偿1500元,吨化学需氧量补偿3000元;市级政府每超量减排吨二氧化硫补偿2000元,吨化学需氧量补偿4000元。主要污染物超量减排补偿资金应主要用于市、县政府和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清洁生产、    环保治理等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不仅按规定全额收回补偿资金,而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环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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