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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9,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不涉及政府问责制

  "住房保障法应是房地产政策纠偏法"    知情人透露《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不涉及政府问责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表示,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计划,并已形成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理财一周报记者近日从知情者处得知,该稿内容仍属保密性质,且与此前的两个版本"区别很大"。    草案中去掉了部分"偏理想化"条款    早在2008年末,《住房保障法》已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并由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负责该法的起草工作。受住房保障司委托,清华大学法学院起草了理论版,而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则负责起草实践版建议稿。据一位了解该法立法进程的人士透露,目前的草案改动很大,"去掉了之前部分偏理想化的条款",而此前颇具争议的政府问责制等内容也并不在其列。    根据意见稿,未来住房保障制度很可能无力覆盖所有人群,而是向低收入家庭倾斜,高收入人群将被排除在外。据悉,针对各地不同情况,该稿中也有体现弹性。比如针对最低保障面积的条款中,最低人均居住面积的标准线由各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届时各地的最低标准将是不同的。    据该人士透露,在讨论过程中"中房协表现得很积极,参与较多"。他认为,作为代表房地产开发行业利益的组织,中房协的意见不应该被过多采纳。他告诉记者,《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并不会单独进行,而是与《土地管理法》、新拆迁条例的修订、起草同步操作、息息相关。由于"需要时间权衡开发商以及各方利益",他认为《住房保障法》能否于2013年如期出台"还是个问题"。    记者了解到,清华大学申卫星、王振民等法学专家作为理论版起草的参与者,并未收到来自于住建部的任何反馈消息。"既然已形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就理应公开,但相关部门的立法总是会封锁消息,连参与起草者都不知道下文。"该人士表示,"尽管讨论过程密不透风,但等住建部形成意见之后,将会上报至国务院法制办,到时候就很难再继续捂着了。"    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究竟有哪些争议,住房保障体系应当向哪些人群及地区倾斜?理财一周报记者采访了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秘书长陈宝存、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房地产系主任华伟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    《住房保障法》是一部房地产政策的纠偏法    理财一周报:住房保障体系中是否保留经济适用房?    陈宝存:住房保障的确已经不再适合提经济适用房了,在今年的土地供应中经济适用房所占比例很低。我认为不应该将经济适用房列入《住房保障法》当中。在当前的土地储备制度之下,土地价格居高不下,导致经济适用房一点也不"经济",在价格上几乎与商品房无异,"经适房"名不副实。现在的土地价格还没有达到高点,以后只会越来越贵,在土地问题没有解决的前提下提住房保障都是空谈。    土地储备制度推行的十余年来,多数收储的都是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或直接征用的农地。政府收储这些土地的时候,只付很低的价格,转手出让土地的时候,就获取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利益,而这也正是土地财政产生的原因之一。在城市当中,现在除了拆迁已经没有新地了。土地出让金低不下来,土地成本也低不下来。算上高昂的土地成本,真正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人群仍旧负担不起经适房的价格。在二三线城市,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的价格只比商品房便宜两三百块钱。就在刚提经济适用房概念的时候,也同样面临这一问题。1998年,北京第一批19个经济适用房启动,当时回龙观、天通苑等项目价格起始点才2500元/平方米,但当时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根本买不起,一套也卖不出去。最后开发企业着急了,只能放开销售,就像原始股派发一样。经适房骗购的现象屡禁不止,经适房小区里遍地宝马奔驰,也是从那时就有的。    王涌:在当前的住房保障体系中,我认为应该保留经适房的位置。住房保障的对象是多层次的,理应包括中低收入群体,而经济适用房是转型时期契合现实国情的有效制度。《住房保障法》是一部房地产政策的纠偏法。当年商品房市场启动时,政府忽视了房地产作为民生根本的特殊性。由于政策制定的偏失,房价居高不下,广大城市居民陷入了住房困境。在此之后,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等,其实基本上是在纠正既往的政策偏颇。正在起草的《住房保障法》本质上仍旧是纠偏的延续。高房价的受害者不仅包括低收入者,也包括中低收入甚至中等收入者,《住房保障法》不应该从"夹心层"人群的手中夺走经济适用房。从法理上分析,《住房保障法》应当覆盖所有人群,其宗旨应该是使"居者有其屋"。    大规模保障房对一线城市是种负担    理财一周报: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城市中外来人口加剧,产生了"蚁族"现象。针对他们的住房困难,公租房制度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吗?    陈宝存:前不久,北京唐家岭拆迁工程已经启动。北京已圈定50个重点村,未来将鼓励这些村有计划地建设公租房,解决外来人口的租房需求,但我认为大力建设公租房还有许多后续问题有待解决。现在建公租房并没有做通盘考虑,漏洞很多。唐家岭拆迁之后,上万的"蚁族"无房可租,导致唐家岭周边区域的房屋租金普遍上涨,回龙观、天通苑的租金短时间内上涨了三成。由于租金上涨,大部分的"蚁族"分流到了唐家岭周边,搬去了还没有拆迁的村。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会产生新的唐家岭。撇开公租房能否起效不谈,就现在由于拆迁问题导致的一系列问题,政府应该解决。不能按下这瓢,又起了那瓢。    针对大城市中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不能忽视人口流动的庞大性,不能片面追求廉租、公租房制度,夸大它们的作用。我们不能和新加坡学,大力扩建公租房。京、沪、穗、杭等大城市的人口流动是无法限制的。如果一线城市中,外来人员人人都可以租赁到比市场价低的房子,恐怕会加剧人口向大城市的流动,对这几个城市是灾难性的,因此东部等经济发达地区不能片面地大量建保障房。    农村住房保障需求并不迫切    理财一周报:目前在农村推行住房保障是否迫切?问题应当由谁解决?    陈宝存:目前农村人口的住房私有化率和平均住房面积都远远高于城镇,真正的住房困难在城市而不是在农村。农村人口保障方面,最迫切的不是住房,而是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当前由于政府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有限,我们应该追求更高效率,将有限的公共资源向最紧迫最需要的地方倾斜,因此建议暂时不要将保障面扩大到农村。    华伟:按理说住房保障的对象应该是全民,但其实很难实现,有许多矛盾的地方。在保障城市人口的同时,是否要保障农民?农民占据了全国的大部分人口,如果不保证这个庞大群体的居住权,可能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在保障流动人口的同时,当地户籍人口是否更需要被保障?许多农民工在家乡也有住房,那么他们进城打工需要住房保障,这笔钱该当地政府出还是由户籍所在地政府出?这些都是矛盾和疑问的地方。建保障房并不难,真正困难的是分配公平。我认为针对农民工住房问题,还是应该由企业负责,政府可以用土地优惠、补贴等方法,鼓励企业,尤其是有工厂实体的企业多建廉租房或者职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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