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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8,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无锡国土部门出台新规 开发商用地条件复核趋严

昨天,记者从无锡市国土部门获悉,为规范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条件复核验收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无锡市已出台并实施《无锡市市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条件复核验收实施办法》。今后,未通过用地条件复核验收的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将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手续,不予分割发放土地使用证书。   记者了解到,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条件复核验收,是指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之后,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出让合同约定的用地条件、规划批准意见以及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等材料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条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准予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的行为。   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经综合验收合格(或竣工备案)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三十日内,持相关规定的材料向所在地的国土分局地籍科提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条件复核验收申请。地籍科在受理用地条件复核验收申请后,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范围、土地用途以及建筑容积率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市局地籍处进一步审核。对符合复核验收要求的项目,在报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才核发《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条件复核验收合格通知书》。   据了解,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条件复核验收核查的主要内容是:是否按依法批准的用地范围、土地面积和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建筑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是否符合用地批准文件的规定或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建筑面积以及分幢、分户建筑面积以房管测绘部门提供的房产测绘成果资料为准,地上建筑物的用途以建设、规划等部门综合竣工验收确定的用途为准;是否存在其他违反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出让合同的情形。   国土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超建筑容积率的,根据此前无锡市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如建筑面积大于出让合同规定的核定建筑面积的,在监察支队处罚的基础上由开发建设单位补缴超容积率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超容积率建筑面积属于规划部门认定的施工误差和计算误差范围内的,不予处罚,按原出让合同确定的楼面地价直接补交土地出让金,但毛地出让的须重新评估地价。   据悉,该"办法"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无锡开发商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条件复核验收,土地资产管理也越发严格,对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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