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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8,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设计师说:要走出陶瓷营销的灰色地带

设计师渠道,在行业看来总是若隐若现,让人难以捉摸,因此一直以来被称为隐形渠道。虽有别于传统商家销售渠道,但其功效却丝毫不比传统渠道差,是广大陶瓷生产企业挖空心思都想占有的资源,也是陶瓷商家梦寐以求的拓市利剑。然而,因其某些利益分配不能呈现于阳光下,某些交易行为缺乏社会公德,被部分“正义之士”所唾弃、所不齿。      核心观点     ●短期内,设计师与经销商共存的关系不会被打破。因为在终端,很多产品没有设计师就很难卖出去。     ●消费者购买设计师拿了回扣或提成的产品,等于是为产品的增值价值埋单,这与购买服务是同样性质。     ●设计师既是回扣的受益者,也是受害者。说他受益,是因为他获取了潜规则的报酬;说他受害,是因为他不能阳光地、合法地获得合理报酬。     ●把设计师的性质重新定义,让设计师变成企业的经销商,或者变成经销商的业务员。     观点一     销售产品离不开设计师     设计师的存在有其必然性。短期内,设计师与经销商共存的关系不会被打破。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终端,很多产品没有设计师就很难卖出去,尤其是仿古砖,它的铺贴、应用专业性很强,不适合DIY,装修装饰公司也不会主动使用仿古砖,只有靠设计师设计后,产品才有卖点,装修装饰效果才能体现出来。光是经销商是很难卖动的,可以说,因为有了设计师,经销商的产品才容易卖出去。     观点二     回扣是消费者为增值服务埋单     设计师潜规则或者说隐形利益的存在,归根结底还是瓷砖的属性原因。因为瓷砖是个半成品,需要设计师设计才能完全展现产品的美感,才能完全施展产品的功能。没有设计师,附加在产品身上的功用不能被全部挖掘和释放出来,因这些功用而增加的产品价格就是一种浪费,就等于消费者购买了超过其使用价值的产品,要让产品的价值完全得到使用,就需要设计师的设计,换个角度来说,消费者购买了设计师拿了回扣或提成的产品,也等于是为产品的增值埋单,这与购买服务是同样的性质。只不过,这种增值的服务费是以不阳光的方式获得的。     回扣成为唯一获取劳动报酬的方式,所以潜规则被视为,也理应被视为收取报酬的方式。设计师说到底,既是这个环节的受益者,也是这个环节的受害者。说他收益,是因为他获取了潜规则的报酬;说他受害,是因为他不能阳光地、合法地获得应有的合理报酬。设计师也和普通从业者一样,要靠劳动报酬生活,但是除了大腕级的设计师能够收取设计费外,其他设计师是没有设计费的,他只能从产品回扣里拿到设计费,靠回扣生活。     观点三     改变报酬性质是出路     设计师吃回扣不完全是因为不阳光,所以受到诟病。在潜规则形成以后,实际上部分设计师却对这一渠道的弊端增加了新的不阳光的成分,把更多的超出服务费范围的增值转嫁给了消费者,回扣更加变本加厉。受到部分设计师的影响后,变成了全行业的行为,想不收取回扣都不可能了。     设计师的合理报酬是应该受到保护和肯定的,这中间一定有某个环节暗中拦截了设计师的报酬。我们经常说,企业、商家以至消费者是潜规则的受害者,但其实不然,设计师因为不合理的分配制度,成为最终的众矢之的。收取回扣不合理,但是如果没有正当的渠道,没有一个合理的机制保障设计师的利益,那么设计师的回扣或其它潜规则问题都将长期存在。     观点四     把设计师变成经销商     既然设计师不可缺,其实我们可以考虑,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使设计师的合理报酬能够实现。我认为将设计师的性质重新界定是一个方法,怎么界定?我认为,可以把设计师当作经销商的销售员或者当作企业的经销商来用,这样,设计师的性质就重新确定了。设计师可以帮商家推销产品,或者直接作为企业的代理商。     把设计师的性质重新定义,让设计师变成企业的经销商,或者变成经销商的业务员。操作形式上,设计师在设计使用产品,帮经销商推销了产品后,他可以同等地享受商家给自己的店员的薪资待遇,这些待遇包括员工工资和提成等;其次,推广驻店设计师或专职设计师模式,让设计师成为经销商的员工,这样有利于经销商销售产品,尤其是需要通过设计才能展现产品功用的产品;还有就是把设计师当作企业的代理商,他按经销商的销售价销售产品,获取企业出厂价和零售价之间的差额,产品可以直接从经销商那里拿,经销商的利益是可以享受企业的返点或者其它回报。这样,设计师的收入就可以由灰色收入变成阳光的收入。

建材价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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