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田公司对部分陶瓷电容器及产品向ITC提起337调查申请
2009年10月1日,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Orrick, Herrington & Sutcliffe LLP)代表村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及村田电子北美有限责任公司致函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秘书Marilyn R. Abbott,请求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1930年关税法案(经修订)》第337条,对部分陶瓷电容器及产品启动337调查。 涉诉被告包括:(1)韩国三星电机有限公司;(2)三星电机美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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