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住宅:怎样算供暖费收取
据了解,中北春城小区是中北邮电建设开发总公司开发的,2003年建成入住,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开发商称中北春城是节能住宅,“一户一栓、分户计量、温控装置”。 黑龙江宏邮物业公司隶属于中北邮电建设开发总公司,负责这个中北春城小区的供暖,物业公司从哈尔滨热力公司动力分公司购买蒸汽转换成热水向住户供热,宏邮物业与热源企业的购热价格由双方议定,向住户收取的热费则按政府制定的标准收取。 据了解,2003年12月6日,宏邮物业公司与住户杨晓丽签订了供热合同,约定居民采暖 期的全年热费应在开栓供热前一次性缴清。宏邮物业公司经理韩松说,杨晓丽在2005年至2006年度和2006年至2007年度供热期只缴纳了部分热费,目前仍欠缴2696.80元热费。 今年73岁的刘茂东是一家设计院暖通工程方面的高级工程师。刘茂东说:“热是商品,用多少就该交多少钱。2005年颁布实施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明确规定,安装用热仪表的节能住宅用户,热费按照仪表读数计收。根据民用建筑设计标准,中北春城小区为节能50%的建筑,我家交的热费已经超过了现行标准的50%。” 于是,刘茂东提出反诉,要求“宏邮物业公司返还从2003年入住以来侵吞住户的节能建筑 节省的热费”,重新签订供热合同,按计量表平均收取住户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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