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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8,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工商联:促进企业联合应对反倾销调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与此同时,我国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目也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我国共遭受115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以反倾销为主,共75起,总案值127亿美元。因此,工商联在提案中提出应促进企业联合应对反倾销调查。     据了解,国外反倾销调查,对我国相关企业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一是直接减少出口,严重影响相关企业正常的国际市场开拓,来之不易的市场份额被顷刻压缩,致使受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二是积存的出口产品寻求新出路,对国内市场形成一定程度冲击;三是一起反倾销调查案件中的失利,往往引发其他国家对我国发起恶意反倾销调查的连锁效应,形成恶性循环。   工商联提案建议,应建立健全应诉指导机构。国务院相关部门应指导或协助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反倾销保障措施和信息中心,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动态,指导企业了解反倾销调查的法律规范,提供咨询与服务。   同时要明确政府、行业组织、企业三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三方共建立预警体系。政府利用公共资源优势,收集分析整理,及时告知企业、行业组织相关信息。行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规划行业长期发展,指导企业进行多样化经营;根据政府委托或授权,收集相关行业数据并及时予以整理,主动、及时掌握有利于应诉的有力证据。企业则应增强反倾销意识,主动配合行业组织开展治理工作,降低被诉的可能性;在出现预警信号时,应主动与涉诉企业进行内部协商,开展应诉准备工作。   工商联还建议设立反倾销专项基金。行业组织可参照国外的做法,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据各企业出口量的大小确定一定比例的费用份额,设立专项基金。建议专项基金启动时,政府按照产业政策导向和行业的紧迫性,由财政划拨一定经费,启动专项基金,再由行业组织发起和筹集后续经费,专门权威机构进行托管和监督。   建立健全高效、符合贸易规则的应对反倾销调查机制,以及支持行业组织在应对反倾销调查中发挥作用对于反倾销调查也颇为重要。   工商联建议整个机制的设立、运作等,均需符合国际条约和国家法律等相关规定。例如应突出和强调应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性,不应沾染过多的政府色彩。企业应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必须确保不涉及财政资金代付,防止落入反补贴陷阱。而在经费等条件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的前提下,由行业组织直接参与应对国外反倾销调查,能较好地动员企业开展应对工作,有效降低费用,而且因其熟悉行业价格等数据信息,应诉答辩兼具行业权威性与代表性。此外,行业式的联合应诉,对于确立我国市场经济国家形象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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