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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8,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聊城:探索执法新模式 破解特种设备执法难题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重型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隐患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近年来,聊城东昌府质监分局针对辖区特种设备数量不断增多,使用单位安全意识淡薄,造成隐患多、报检难等情况,该分局在执法实践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执法研究,创新执法模式,使特种设备案件查破率达100%,破解执法难题的能力得到提升,执法权威空前得到强化。             “预警式”执法,先礼后兵   在特种设备安全督察执法中发现安全隐患,对隐患系数较小、没有造成后果的单位,安全督察人员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于能及时纠正、积极配合查处的单位,首先履行预警义务,告知怎样做、怎样改,以教育整改为主。这样,大多数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消除了隐患。对于没有按预警内容进行整改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置。因为己经预警告知,行政处罚也易于执行,被告知后又没有进行整改的违法者也只能心甘情愿的接受处罚。这种“预警式”执法模式受到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拥护和青睐,进一步增强了特种设备使用者自查安全隐患的自觉性,这是该局人性化执法的一大举措。             “零口供处罚”,让证据说话   铁证如山,让证据说话,这是“零口供处罚”的原则。对于特种设备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改正,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意识淡薄,不按《指令书》要求纠正违法行为。在对其违法行为按常规制作现场笔录和调查笔录时,有关人员拒不签署有关文书,为案件的处理设置障碍。   针对上述情况,聊城东昌府质监分局通过与法院协调联动,共同探讨执法措施,最终决定实施“零口供处罚”。即对特种设备使用违法案件,不再千篇一律要求制作现场笔录和调查笔录。由于特种设备使用违法案件,是因其某一行为存在安全隐患而对其进行处罚,其危害是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罚款额度和数量仅仅依据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及危害发生的几率而定,不受涉案货值影响,《现场巡查记录》、《特种设备指令书》及相关照片已能充分说明其违法事实,依据上述证据,直接召开案审会,经案审会讨论后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以此提高了特种设备案件的办理效率,加大了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创了特种设备执法工作新局面。今年以来,利用这一执法模式办理特种设备案件10余起,无一起上拆行为。           “就地取证,异地处罚”,实施强制执行   该分局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监管工作中,曾一度出现了部分外地单位在辖区安装特种设备时,不履行告知义务和安全验收,安装完毕就迅速离开,为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留下了隐患。如何实施责任追究,成为执法难题。在分析探讨各类案件处理方式的基础上,与法院共同制定了行政处罚的异地执行方案。采取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取得各种证据详实的材料,到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地依托当地执法部门共同实施处罚。在法院的配合协助下,对多家外地安装特种设备单位的违法安装行为成功地实施了处罚,有效地扫除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隐患。通过“就地取证,异地处罚”这一执法模式的实施,无论任何地方的安装队伍在该区安装特种设备留下的安全隐患,都能得到有效制止和纠正。             “不怕见官”, 破解报检难题   特种设备报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该区在用特种设备有1900多台,特种设备报检在实际工作中已成为各基层质监局面临的共同难题。原来特检机构检测特种设备,常遭遇企业的软硬“砍价”,导致收费低且不一致,影响了部门形象。该分局结合区域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分析了报检难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为了特种设备报检,敢于‘越级上访’,不怕见官”的指导思想。今年4月份,两个司法机关的电梯到达预警期,历经十几次督促,未履行报检义务,电梯眼看着就超过检验有效期。该局执法人员直接告知主要领导,该单位领导非常重视,亲自过问,问题得到了解决。从此,“不怕见官”,破解了特种设备报检难的问题。现在通过强力推动特种设备报检,使用特种设备的机关单位和企业主动按时报检。目前,该分局所监管的特种设备年报检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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