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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7,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津城二套房贷政策松动 具体实施细则依旧含糊

简要内容:据北京、沈阳等地媒体报道,当地二套房贷政策开始出现松动。该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18日电:据北京、沈阳等地媒体报道,当地二套房贷政策开始出现松动。以沈阳市为例,只要客户偿清首套房贷款,如再向银行申请房贷,视同首套贷款。记者就二套房贷问题对本市银行进行了采访,发现本市二套房贷政策也开始出现松动,但具体实施细则依旧含糊。   5月13日,记者以客户身份到某银行支行就二套房贷政策进行咨询。该行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贷款人首套房款还未结清,但仍希望以优惠利率购买第二套住房,则可以用家庭其他成员名义进行再次贷款,可享受首次购房的相关优惠政策。   与之相比,本市多数银行的二次购房贷款政策细则大多"含含糊糊"。有的银行表示,他们要根据贷款人的信用、资产情况进行"适当变通";也有银行表示,二套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4成,但贷款利率可以适当给予优惠。   对于"二套房贷"政策松动是否会推动天津市房价上涨,市场人士认为消费者不必过分担心。首先,本市房价目前并不具备整体快速上扬的因素;其次,房价快速上涨透支市民消费能力,也不符合地产商"去库存化"的初衷。   背景资料   所谓"二套房贷"政策,是指2007年9月27日,由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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